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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作者條款

3DX 創作者條款

版本:v1.0 · 生效日:2026-12-01

營運方:3DX

同意條款並申請成為創作者 →

第 1 條 適用範圍

1.1 本條款適用於所有申請成為 3DX 創作者,並在 3DX 平台上傳、上架作品的個人或法人(以下稱「創作者」)。

1.2 創作者勾選同意或上傳作品,即視為已閱讀、了解並同意本條款、《使用條款》及《隱私權政策》。

1.3 本條款與其他條款衝突時,有關創作者分潤與作品授權的事項以本條款為準。

第 2 條 創作者資格

2.1 創作者須年滿 18 歲,或依其所在地法律具完全行為能力。未成年人須由法定代理人代為申請。

2.2 創作者須提供真實、完整的身分、聯絡、撥款及稅務資料,並在資料變更時即時更新。

2.3 本公司保留審核及拒絕任何申請的權利,無須說明理由。

第 3 條 作品投稿與審核

3.1 作品須經本公司審核通過才會上架。審核期間一般為 7 個工作天,本公司不保證審核結果與上架時間。

3.2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本公司得拒絕上架或隨時下架:(1) 侵害他人著作權、商標權、肖像權、隱私權或其他權利;(2) 違反上架地或觀看地法律;(3) 含兒少性剝削、未經同意的私密影像、仇恨、恐怖主義、極端暴力或鼓吹自殘等內容;(4) 未依規定標示分級,或技術品質未達平台標準;(5) 其他本公司合理認定不適合上架的內容。

3.3 作品若含成人內容,創作者須確保所有演出者在拍攝時均已年滿 18 歲並同意拍攝與公開,保存演出者的年齡證明與同意文件,並在本公司要求時提供。

第 4 條 授權

4.1 創作者保有作品的著作權。

4.2 創作者授予本公司全球、非專屬(獨家方案則為專屬)、可再授權給本公司關係企業及技術服務商的權利,授權期間為作品上架期間,授權內容為:在 3DX 平台及相關 App 中重製、公開傳輸、公開播放、串流、宣傳及推廣該作品。

4.3 創作者勾選授權 3D 轉檔時,同時授權本公司以 AI 技術將作品轉製為 3D 或立體版本並上架播放。3D 版本的技術成果歸本公司所有,但僅限用於該作品在 3DX 的播放。

4.4 本公司得擷取作品片段(每段不超過 60 秒)、劇照、封面及創作者名稱,用於平台宣傳與社群行銷。

4.5 作品下架後,本公司應在 30 日內停止播放。已購買的觀眾在下架前已解鎖的內容,本公司得繼續提供觀看。

第 5 條 合作方案

5.1 標準方案(非獨家):創作者可以同時在其他平台發行作品,分潤比例為淨收益的 70%。

5.2 獨家方案:自上架日起 12 個月內,作品不得在其他影音平台公開提供完整觀看(宣傳預告片除外),分潤比例為淨收益的 80%。違反者,本公司得將分潤改按標準方案計算,並追回差額。

5.3 創始創作者計畫:前 100 名通過審核的獨家創作者,自首部作品上架起 12 個月內適用創始創作者分潤比例 90%,期滿後自動改按獨家方案計算。名額與期間以平台公告為準。

第 6 條 淨收益與分潤

6.1 淨收益指觀眾就該作品實際支付的金額,扣除下列項目後的餘額:(1) 金流與支付手續費;(2) Apple App Store、Google Play 等應用程式商店的抽成;(3) 退款、拒付(chargeback)及其相關費用;(4) 依法應代扣或繳納的稅款。

6.2 分潤比例:單集/整部付費解鎖(標準方案)為淨收益的 70%;單集/整部付費解鎖(獨家方案)為淨收益的 80%;單集/整部付費解鎖(創始創作者)為淨收益的 90%;3D 沉浸版加價觀看為加價部分淨收益的 50%;會員訂閱收益池依第 6.3 條;觀眾打賞/禮物為淨收益的 80%;廣告收益(如有)為淨收益的 55%。

6.3 會員訂閱收益池:每月會員訂閱淨收益的 50% 撥入收益池,依各作品當月有效觀看分鐘數占全平台有效觀看分鐘數的比例分配,再依創作者適用的方案比例計算分潤。

6.4 作品定價:創作者可在平台公告的範圍內自訂每集解鎖價格(每集 0–200 金幣,平台金幣匯率為 100 金幣 = US$0.99)。本公司得舉辦促銷、折扣或贈送免費觀看,分潤依觀眾實際支付的金額計算。

6.5 3D 轉檔、串流頻寬、儲存及客服成本由本公司負擔,不從創作者分潤中扣除。

6.6 本公司得調整分潤比例,但須在生效前 30 日以 Email 及平台公告通知。調整前已發生的收益依原比例計算。創作者不同意的,得依第 11 條終止合作。

第 7 條 無效流量與異常交易

7.1 以下觀看或交易不計入收益:機器人、腳本、刷量、自買自看、利用漏洞,以及其他非真實觀眾產生的觀看或交易。

7.2 本公司發現異常時,得凍結相關收益並進行調查。經查證屬實者,本公司得扣除或追回已撥付的分潤,情節嚴重者得終止合作。

第 8 條 結算與撥款

8.1 本公司於每月 1 日結算上個月的分潤,並在創作者後台提供對帳單。

8.2 為處理退款與拒付,結算金額於結算後 30 日撥付。

8.3 單次可撥款金額未達 US$50 者,累積至下期撥付。

8.4 撥款方式為 PayPal、Wise、銀行電匯。匯款、轉帳及匯兌手續費由創作者負擔。

8.5 創作者對對帳單有疑義的,應於對帳單公布後 60 日內以書面提出。逾期未提出者,視為確認。

8.6 創作者提供的撥款資料錯誤導致撥款失敗或誤撥時,相關損失由創作者自行負擔。

第 9 條 稅務

9.1 創作者應自行申報並繳納其分潤所得的相關稅捐。

9.2 創作者應依本公司要求提供稅務文件(美國稅務居民提供 W-9;非美國稅務居民提供 W-8BEN 或 W-8BEN-E)。未提供或資料不實者,本公司得暫停撥款,或依法按最高稅率預扣稅款。

第 10 條 創作者保證與責任

10.1 創作者保證:(1) 擁有作品的完整權利或已取得合法授權,包括劇本、音樂、演出者肖像、商標及字型等;(2) 作品不侵害任何第三人的權利;(3) 已取得所有演出者及出鏡人員的書面同意。

10.2 第三人因作品對本公司提出主張或請求時,創作者應負責處理,並賠償本公司因此所受的損失,包括合理的律師費。

10.3 本公司依 DMCA 及相關法律處理侵權通知。收到有效通知時,本公司得先下架作品並暫停該作品的分潤,待爭議解決後再處理。

第 11 條 下架與終止

11.1 創作者得隨時申請下架作品,本公司於 14 個工作天內處理。獨家方案在獨家期間內申請下架者,本公司得追回該作品在獨家期間多支付的分潤差額。

11.2 創作者違反本條款時,本公司得暫停或終止其帳號、下架作品,並扣留尚未撥付的分潤,用以抵償損害。

11.3 合作終止後,已結算且無爭議的分潤,本公司仍依第 8 條撥付。

第 12 條 免責與責任限制

12.1 本公司不保證作品的觀看數、收益或在平台上的曝光位置。

12.2 因系統維護、不可抗力或第三方服務中斷造成的損失,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。

12.3 本公司對創作者的賠償責任總額,以事故發生前 12 個月內已支付給該創作者的分潤總額為上限。

第 13 條 條款修改

本公司得修改本條款,並於生效前 30 日通知。創作者在修改生效後繼續使用平台,即視為同意修改後的條款。

第 14 條 準據法與管轄

本條款以中華民國(台灣)法律為準據法。因本條款所生的爭議,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
第 15 條 聯絡方式

創作者服務信箱:allbest1286@gmail.com

本條款為範本,正式上線前請由熟悉美國與台灣法規的律師審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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